2017年5月下旬,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先锋村的村组干部在走访贫困户张老太爷时,发现其已在家中去世。经过调查,张老太爷因生活琐事多次因病住院,而他的五名子女(四女一子)均未有效履行赡养义务。公安机关随后逮捕了五名子女,并由平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9月13日,平武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。五名子女面对检方遗弃罪的指控,供认不讳,并通过辩护人递交了悔过书。法院经过审理后,认定五名子女犯有遗弃罪,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到一年六个月、缓刑两年不等的刑罚。
张老太爷和他的妻子赵某某育有四女一子,其中大女儿张某甲和儿子张某均居住在四川遂宁,二女儿张某乙在平武县豆叩镇务农,三女儿张某丙在平武县大印镇生活,四女儿张某丁在平武县经营生意。2010年后,张老太爷开始独居生活,他的子女偶尔会看望他,但未就赡养问题进行有效协商,也未支付赡养费。
2014年,张老太爷因身体不佳和环境差多次寻求帮助,希望能被评为低保户。经过多次讨论,村组同意了张老太爷的申请。此后,他的身体每况愈下,频繁因疾病住院治疗,生活几乎不能自理。村干部和医护人员照料老人的同时,也多次通知其子女回来商量赡养事宜,但遭到了他们的推诿和拒绝。
在老人去世前几天,他曾到司法所寻求帮助,希望司法手段能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。但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,五名子女依然未能履行赡养义务,导致张老太爷在家中孤独去世。
平武县政府将此事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县公开,要求各乡镇、村组织群众集中收看,当天的庭审也通过中国法院网进行了直播。平武县委宣传部表示,希望通过这一反面案例,逐步扭转农村不尊老爱老人的不良风气,助力脱贫攻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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